登录 | QQ客服 | 帮助

本平台提供如下内容的服务: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,包括市政安全园林所有专业人防施工资料、竣工验收资料,施工方案,技术交底资料等资料的制作编辑和管理

填写说明

监理规划
市政监-23.1
1、监理规划: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、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,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
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。
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,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,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、程序、
方法和措施,并应具有可操作性。
2、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:
(1)建立规划应在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,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
准,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;
(2)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;
(3)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:
1)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;
2)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、设计文件、技术资料;
3)监理大纲、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。
3、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
(1)工程项目概况;
(2)监理工作范围;
(3)监理工作内容;
(4)监理工作目标;
(5)监理工作依据;
(6)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;
(7)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;
(8)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;
(9)监理工作程序;
(10)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;
(11)监理工作制度;
(12)监理设施。
   4、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,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,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
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,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。

本平台提供如下内容的服务: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,包括市政安全园林所有专业人防施工资料、竣工验收资料,施工方案,技术交底资料等资料的制作编辑和管理